刘流,女,汉族,1968年6月生,大学,学士,中共党员。
人物履历
1991.08—1993.08,扬州市城市规划局管理二科办事员;
1993.08—1998.06,扬州市城市规划局管理科办事员;
1998.06—2000.06,
扬州市规划局管理科科员;
2000.06—2002.04,扬州市规划局技术科副科长;
2002.04—2003.01,扬州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副处长;
2003.01—2008.03,扬州市规划局规划技术处处长;
2008.03—2008.08,扬州市规划局 局长助理;
2008.08—2017.02,
扬州市规划局 副局长、党组成员;
2017.02—2017.04,江苏省扬州市政协副主席;
2017.04—2019.02,江苏省扬州市规划局局长、市政协副主席;
2019.02—,江苏省扬州市政协副主席。
现任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成员。
职务任免
2022年2月25日,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,选举刘流为副市长。
工作分工
负责教育、民政、水利、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、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旅游、文物、卫生健康、退役军人事务、体育、医疗保障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教育局、民政局、水利局、农业农村局(乡村振兴局)、文化广电和旅游局(文物局)、卫生健康委员会(中医药管理局)、退役军人事务局、体育局、医疗保障局、扬州市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(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)、广播电视传媒集团(广电总台)、运河文投集团、扬子江文旅集团、农投集团、科教集团、扬州职业大学、扬州技师学院。
联系驻扬部队、供销社、气象局、报业传媒集团、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妇联、社科联、文联、残联、世界运河历史文化城市合作组织(WCCO)秘书处、驻扬高校、江苏有线扬州分公司、红十字会、农科所、高宝邵伯湖渔管会、家禽研究所、烟草公司。